「個性不合」……
這好像是大多數人選擇分手的理由
其實個性不合只是一個很概括的說法
畢竟兩個人如果個性真的不合 當初也不可能會在一起
只是 感情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很難說的 個性上的差異雖然可以藉由愛和包容來彌補
但是當愛已經變成一種習慣 也許 個性不合就成為許多結束的理由

其實 當愛變成習慣 不見得一定是不好的
對有些人來說 這樣的習慣或許反而是一個好習慣
因為對方已經很自然的融入了自己的世界 變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那樣的愛已經不再只是愛 是生活也是習慣
可是相對的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 愛就只是愛 而且彼此之間只有愛
那麼 缺少了其他共同點 也許是想法 認知 興趣或者甚至是小孩
是拼湊不出一段完整的關係 也無法長久繼續的

感情可以培養 習慣也可以培養
只是 無論是要養成一個好習慣或是壞習慣 都需要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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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mmy1368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